海师小编 发表于 2013-8-4 15:40:31

热烈祝贺我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

8月1日,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【2013】15号文件《关于下达2008—2015立项建设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》通知,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,正式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,马克思主义理论、中国语言文学、化学和生态学四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。

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,实现博士点零的突破,是我校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重要事件。

我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自2009年正式启动。四年来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及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我校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,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,学科整体实力得到明显提升,2011年6月22日,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中期检查;2013年1月28日,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组整体验收。专家组认为,我校在总体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、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支撑条件和管理体系、相关学科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方面,均已达到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要求。

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的顺利通过,为推动我校内涵式发展,办好人民满意的师范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,对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建设教学科研水平高、地域特色鲜明的省重点大学,实现我们共同的“海师梦”,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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